省考補錄的意思是指在公示之後進入面試或者已經面試通過的考生,因為各種原因沒法繼續參加就順著向下壹名考生補錄;另壹種情況是部分職位出現空缺,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人選。
補錄的條件:
1、已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得參加補錄。
2、申請補錄的考生公***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們應首先確定自己的筆試成績是否符合補錄報考條件,壹旦符合條件,應盡快分析職位,選擇報考。
擴展資料
可以參加省考補錄的人選:
1、未進入首批面試名單。
2、公***科目考試內容與擬調劑職位相同,即報考人員答的是同壹類試卷。
3、符合擬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4、公***科目筆試成績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