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爻:《周易》以卦為單位,全書***六十四卦。每卦有四個組成部分。即卦畫、卦名、卦辭、爻辭。易卦的結構分為三個層次,最小的單位是爻,基本單位是經卦,每卦由二個經卦,或者說由六爻組成。經卦有八個,即乾,坤、坎、離、巽、震、艮、兌。它們分別代表八種類別的自然物質,如乾代表天文之事,坤代表地理之事,卦象是比較單純的。八個經卦互相重疊構成六十四卦。經卦兩兩相重就產生了具有內部關系的復合卦象。根據八個經卦所代表事物的物理屬性,從而形成了相制相克、相和相應的壹系列矛盾,用以象征性地概括表示自然、社會的種種現象。卦辭、爻辭,以及《彖》、《象》,即是從不同角度對這些矛盾進行解說,從而判定物象人事的兇吉。組成各卦的兩個經卦,又依其位置稱為上卦與下卦。上卦又稱為外卦,下卦又稱為內卦。這種位置區分與卦象、爻位聯系起來,也是分析卦、爻意義的重要的結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