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徒步漫遊許多地方,被認為是新英格蘭的農民詩人。弗羅斯特的詩歌最初未引起人們註意。1912年舉家遷居英國,出版了幾種詩集,得到好評。1915年回到美國,詩名日盛,獲得4次普利策獎。他的詩歌在形式上與傳統詩歌相近,不像浪漫派、唯美派那樣矯揉造作。不追求外在的美,往往以描寫新英格蘭的自然景色或風土人情開始,漸漸進入這裏的境界,樸實無華,但卻細致含蓄,耐人尋味。
弗羅斯特常被稱為交替性的詩人,意指他處在傳統詩歌和現代派詩歌交替的時期。他與艾略特被視為美國現代詩歌的兩大中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