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強險的保障範圍
交強險的保障範圍是,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交強險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二、交強險賠償內容
發生交通事故時,交強險可以賠償受害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改革後保額理賠
2020車險改革後,交強險的保額有所提升,有責情況下,死亡傷殘最高可理賠18萬,醫療費用最高可理賠18000元,財產損失最高可理賠2000元;無責情況下,死亡傷殘最高可理賠18000元,醫療費用最高可理賠1800元,財產損失最高可理賠100元。
交強險過期會怎麽樣?
交強險屬於強制繳納的車險,若車輛未帶有交強險而上路,被查處後會被罰款交強險兩倍保費,並暫時扣車。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繳納交強險需要的手續
1、需要投保交強險只須帶齊車主身份證(如果是企業車就要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車輛證書就可以。
2、如果要續保的話,只需要帶上年度的保單、行駛證和身份證到保險公司辦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