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之手要麽就是出現意外用手碰到球並且進球門得分,要麽就是故意而為蒙蔽了裁判的雙眼進而進球得分。
2007年6月10日的巴塞羅那與西班牙人這場德比戰中,梅西在長途奔襲後門前躍起沖頂,在夠不到球的情況下,隱蔽地用手將球打進。我覺得梅西是傳承了馬拉多納的上帝之手的精神,因為馬拉多納在之前的球賽中也出現過這種情況,具體下面講述。
在阿根廷對戰英格蘭的比賽中,馬拉多納用手將球攻入了英格蘭隊的球門,並且裁判判決進球有效,這就是著名的“上帝之手”事件。後來把在足球比賽中用手將球打進,且被誤判有效的情況稱為“上帝之手”。當時的這個事件壹出,讓阿根廷奪得了世界冠軍,為此英格蘭人極力的反抗,認為這是不公平的,當時的裁判也沒有看見這個舉動還是依舊判的阿根廷進球得分有效。
對於剛剛在“馬島戰爭”中被英國擊敗的阿根廷人來說,贏球可能是最好的報復手段,那麽之後兩國的恩怨越來越深。之後的馬拉多納的態度更是堅決,這是上帝要求進球的並不是我,這也是對英格蘭人的懲罰。因此,他們兩國的恩怨還要深了。
但是在最後的2002年,馬拉多納承認了曾經是壹個手球,而不是什麽上帝之手,在球場上使用上帝之手也非常普遍,壹般情況下裁判都不會吹哨不得分。
綜上所述,上帝之手說的普通壹點就是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