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期貨:即以燃料油作為期貨標準物的交易品種,是在上期所上市交易的期貨合約.
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壹時間交易壹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範圍的擴大,口頭的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才能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1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壹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改進運輸與儲存條件,為會員提供信息,1848年,82位商人發起組織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引進遠期合同。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壹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這種標準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壹種專門買賣標準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壹種投資理財工具。1882年交易所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 增加了期貨交易的流動性。
燃料油期貨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燃料油標準合約交易品種。燃料油交易單位:50噸/手,報價單位:元(人民幣)/噸,最小變動價位:1元/噸,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在上壹交易日結算價±5%,合約交割月份:1~12月(春節月份除外);交易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壹月份的最後壹個交易日,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交割品級。 交割地點、交易所指定交割地點、最低交易保證金、合約價值的8%、交易手續費、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準備金)交割方式、實物交割、交易代碼、FU、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