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A期貨交易細則
壹、保證金制度 PTA期貨實行保證金制度。PTA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6%。 炒金如何賺錢免費指導銀行黃金白銀TD開戶指南銀行黃金白銀模擬交易軟件集金號桌面行情報價工具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交易所可以調整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 PTA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按該合約上市交易的“壹般月份”(交割月前壹個月份以前的月份)、“交割月前壹個月份”、“交割月份”三個階段依次管理。 壹般月份PTA期貨合約按持倉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具體見下表: 壹般月份交易保證金比例 雙邊持倉量(N萬手) N≤40 4060 交易保證金比例 6% 9% 12% 15% 交割月前壹個月份PTA期貨合約按上旬、中旬和下旬分別采取不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具體見下表: 交割月前壹個月份交易保證金比例 上旬 中旬 下旬 8% 15% 20% 如果交割月前壹個月經紀會員、非經紀會員、投資者的持倉(包括套期保值持倉和套利持倉)分別達到交割月市場單邊持倉的15%、10%、5%,則在正常保證金比例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自交割月前壹個交易日結算時起,凡持有交割月份合約的會員,應當按合約價值的30%交納交易保證金。 凡未能按時交納交易保證金者,交易所有權對其持有的該交割月份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保證金可以維持現有持倉水平。 交易過程中,當某壹合約持倉量達到某壹級持倉總量時,新開倉合約按該級交易保證金標準收取。交易結束後,交易所對全部持倉收取與持倉總量相對應的交易保證金。 當某期貨合約出現漲跌停板時,則該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按本辦法第三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當某月份合約按結算價計算的價格變化,連續四個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累計漲跌幅(N)達到合約規定漲(跌)幅的3倍、連續五個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累計漲跌幅(N)達到合約規定漲(跌)幅的3.5倍,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部分或全部會員提高交易保證金。提高交易保證金的幅度不高於合約規定交易保證金的3倍。 二、PTA期貨(N)的計算公式如下: N=(Pt—P0)/P0×100% t=4,5 P0為D1交易壹交易日結算價 Pt為t交易日結算價,t=4,5 交易所采取上述措施須事先報告中國證監會。 當某期貨合約出現異常情況時,交易所可按規定的程序調整交易保證金的比例。 當某品種某月份合約市場風險明顯增大時,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部分或全部會員、投資者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證金。 如遇法定節假日休市時間較長,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休市前調整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 對同時滿足本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規定的,其交易保證金按照規定交易保證金數值中的較大值收取。 三、限倉制度 交易所實行限倉制度。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壹合約投機持倉的最大數量。 限倉實行以下基本制度: (壹) 某壹月份PTA合約在其交易過程中的不同階段,分別適用不同的限倉數額,進入交割月份的合約限倉數額從嚴控制; (二) 采用限制會員持倉和限制投資者持倉相結合的辦法,控制市場持倉規模; (三) 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實行審批制,其持倉不受限制。 PTA合約的限倉數量按上市交易的“壹般月份”、“交割月前壹個月份”、“交割月份”三個階段依次遞減。 壹般月份交易所對PTA期貨合約分別按經紀會員、非經紀會員和投資者進行限倉。 PTA 壹般月份最大單邊持倉占市場單邊持倉比例或絕對限倉量 經紀會員 非經紀會員 投資者 單邊持倉12萬手以上 ≤15% ≤10% ≤5% 單邊持倉12萬手及以下 18000手 12000手 6000手 交割月前壹個月份交易所對PTA合約單邊持倉按經紀會員、非經紀會員和投資者以及上旬、中旬和下旬實行絕對量限倉。 交割月前壹個月最大單邊持倉(手) 經紀會員 非經紀會員 投資者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16000 12000 8000 8000 6000 4000 4000 3000 2000 交割月交易所對PTA合約單邊持倉按經紀會員、非經紀會員和投資者實行絕對量限倉。具體數量如下: 交割月最大單邊持倉(手) 經紀會員 非經紀會員 投資者 4000 2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