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8月1日,MAS此次發表了關於1CO監管的正式聲明文件,表達對非證券屬性的ICO不監管。MAS在指引中明確指出,若發行的通證具有證券屬性,就可以視為股份或是集資投資行為,就將根據《證券期貨法》(SFA, Security Future Act)受到MAS的監管。在該通證發行之前,必須要在MAS提前備案,並且在發行和交易的過程中必須符合《證券期貨法》和《財務顧問法》的相關要求,提交公開招股書,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可以豁免公開招股書。
人2017年11月14新加坡融監管局(MAS)發布的《數字Token發行指南》明確了監管的範圍:當數字代幣屬於證券及期貨法項下定義的資本市場產品時,數字代幣的發行受到MAS的監管。也就是說,如果發行的數字代幣不屬於資本市場產品,則不需要受到MAS的監管,只需遵守反洗錢等常規性要求即可。
MAS將會檢查數字代幣的構成和特性,以判斷該代幣是否屬於資本市場產品。指引列舉了以下三項有明顯資本市場產品特征的數字代幣:
股權,該代幣代表了對壹個公司的所有權;
債權,該代幣代表了代幣擁有者對代幣發行者的債權;
集合投資計劃,該代幣代表了在集合投資計劃中的權益。
如果代幣包含以上特征,則直接適用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對代幣的發?進?管制。發?此類代幣需要提供?份符合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的發?說明書並且在MAS備案(“Prospectus Requirements”)。
對三類常見於數字代幣發行的中介機構壹並提出了要求,
ICO發行平臺(“primary platform”),此類平臺商須持有資本市場服務執照,除非被豁免;
提供數字代幣相關金融咨詢的服務商,此類服務商須被持有金融咨詢執照的公司授權,除非被豁免;
數字代幣交易平臺(“trading platform”),此類平臺須被MAS批準或認可。
在新加坡發行token需要有壹個主體公司,新加坡公司分為普通公司和公眾擔保公司,壹般區塊鏈發幣的會註冊公眾擔保公司,這樣更符合慣例並且後期能夠出具ico合規法律意見書。
註冊新加坡公眾擔保公司就是新加坡基金會的流程如下:
1、基金會名稱:英文名(結尾為FOUNDATION LTD.)
2、需要3名董事成員身份證(壹名新加坡國籍成員由卓誌提供,另外兩名自行提供)
3、經營範圍:62019 Development of other software and programming activities n.e.c.
62022 Software consultancy
4、註冊資本:不用驗資,最低1新幣,無最高上限。
5、公司秘書(卓誌擔任持牌秘書)
6、新加坡註冊地址(卓誌提供)
7、註冊時間:10-25個工作日
目前,新加坡的主流數字貨幣交易所為規避自身的風險,大多 要求項目方提供Token非證券化的法律?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