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滬銅期貨為例,該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合約月份的15日,交割日期則是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三個工作日。
3、在期貨交易中,不同類型期貨對於投資者參與交易和交割的規定是不同的,壹般商品期貨是不允許投資者進入交割日期的,而金融期貨則允許,因為金融期貨的交割遠比商品期貨要簡單。
期貨保證金簡介:
1、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新開倉時所需交納的資金。它是根據交易額和保證金比率確定的,即初始保證金=交易金額*調保證金比率。我國期貨保證金制度現行的最低保證金比率為交易金額的5%,國際上壹般在3%~8%之間。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證金比率為5%,如果某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手大豆期貨合約(每手10噸),那麽,他必須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證金。
2、交易者在持倉過程中,會因市場行情的不斷變化而產生浮動盈虧(結算價與成交價之差),因而保證金賬戶中實際可用來彌補虧損和提供擔保的資金就隨時發生增減。浮動盈利將增加保證金賬戶余額,浮動虧損將減少保證金賬戶余額。保證金賬戶中必須維持的最低余額叫維持保證金,維持保證金:結算價調持倉量調保證金比率xk(k為常數,稱維持保證金比率,在我國通常為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