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是指上市期限屆滿或者依法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時,證券交易所終止證券上市。
退市條件:
1.公司決定不申請寬限期;
2.未在規定時間內,即自暫停上市之日起45日內申請寬限期,或者申請寬限期未獲證券交易所批準的;
3.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報告;
4.寬限期內第壹個會計年度持續虧損,或者其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拒絕表示意見;
5.恢復上市申請未獲批準,出現上述情形之壹的,證券交易所將暫停其特別股轉服務,中國證監會將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公司應當在收到決定後兩個工作日內在指定報紙和網站上刊登股票退市公告。退市股票將依法通過櫃臺在指定的證券公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