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壹價格優先,第二時間優先,第三平倉優先。
集合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壹成交量最大優先,第二價格優先,第三時間優先。
集合競價是“先報價、後撮合、再成交”,而連續競價則是“邊報價、邊撮合、邊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