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期貨市場是由交易所、會員、客戶逐級構成的,是個分層化的市場結構,只有會員才能進場交易;非會員的客戶必須通過會員代理進行交易,會員是代理交易的主體,對其所代理的交易負全部責任,所以會員必須控制好所有客戶的資金風險,如果因客戶違約造成損失而不能履行賠償責任時,會員必須代為履行賠償責任並保留追償的權利。與期貨市場多層次組織結構相對應,結算體系也是分層次的:首先是交易所結算機構對會員公司的結算,這是第壹級結算;其次是會員經紀公司與其代理的客戶進行結算,稱為第二級結算。
國內5家期貨交易所的會員體系方面,4家商品期貨交易所采用全員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會員均具有與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的資格。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采用國際通行的結算會員制,即交易所會員由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組成。結算會員可以從事結算業務,具有與交易所進行結算的資格;非結算會員,不具有與交易所進行結算的資格。交易所對結算會員結算,結算會員對非結算會員及結算會員自身受托的客戶結算,非結算會員對其受托客戶結算。結算會員按照業務範圍分為交易結算會員、全面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交易結算會員只能為其受托客戶辦理結算;全面結算會員既可以為其受托客戶辦理結算,也可以為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交易會員辦理結算;特別結算會員只能為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交易會員辦理結算。
與國際期貨市場通行的逐日盯市制度類似,我國期貨市場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和衍生品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期貨交易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在期貨交易場所規定的時間,期貨結算機構應當在當日按照結算價對結算參與人進行結算;結算參與人應當根據期貨結算機構的結算結果對交易者進行結算。結算結果應當在當日及時通知結算參與人和交易者。
我國期貨交易所每日收市後,按照當日結算價對結算會員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進行清算,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實行凈額壹次劃轉,相應增加或者減少結算準備金。結算會員在交易所結算完成後,按照相同原則對客戶、交易會員進行結算。交易會員按照相同原則對客戶進行結算。
國債期貨同樣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根據每日結算價確定投資者當日盈虧,並直接反映在保證金的增減上。國外成熟國債期貨市場確定結算價的主要方式有三種:第壹,收盤前壹段時間的加權平均價;第二,收盤時最優買賣價報價的中間價;第三,收盤價。我國期貨交易所結算價的確定主要采用第壹種。
根據國債期貨合約表,國債期貨每日盈虧的計算公式如下:
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上壹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壹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壹交易日買入持倉量)}×合約金額÷報價單位。
舉例而言:若在收盤前壹小時成交了3筆交易,成交價分別為100元、101元、102元,成交量分別為10手、20手、30手,則當日的結算價應為(100×10+101×20+102×30)/60=101.33(元)。假如某投資者以100元的價格開了5手多頭持倉,則經過結算,其當日的結算準備金變化為:(101.33-100)×5×1000000/100=6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