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托風險,是指投資者在選擇期貨公司,確立委托關系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投資者在選擇期貨公司時應當對期貨公司的規模、資信、經營狀況等進行比較,確定最佳選擇後與期貨公司簽訂合同,如果選擇不當,可能會給投資者將來的業務帶來不便和風險
3.交易風險,是指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風險,包括由於市場流動性差,交易難以迅速、及時、方便地成交所產生的風險,以及當期貨價格波動較大,保證金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投資者可能面臨被強行平倉的風險。
4.交割風險,是指投資者在準備或者進行期貨交割時產生的風險。期貨合約到期後,所有未平倉合約都必須進行交割,因此,不準備進行交割的投資者應當在期貨合約到期之前或交割月到來之前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及時平倉,免於承擔交割責任。在商品期貨交易中,由於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交割,必須按照交易規則及時平倉,否則就會被強行平倉。
5.投資者自身因素而導致的風險。投資者自身的素質、知識水平、進行期貨交易的經驗和操作水平等都是影響風險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