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延期繳納或者拒絕繳納保障基金,未按照規定保存和報送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中國證監會將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七條依法查處挪用、侵占和騙取保障資金的違法行為;對相關失職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