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基金的啟動資金由期貨交易所按截至2006年6月65438日+2月365438日+0日風險準備金賬戶總額的15%繳納形成。
保障基金的後續資金來源包括:
(壹)期貨交易所將其收取的交易費用的壹定比例支付給期貨公司會員;
(二)期貨公司按照代理交易金額支付其收取的壹定比例的交易費用;
(三)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收回或者接受的其他合法財產。
擔保基金支付後續資金的比例由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確定,並可根據期貨市場發展和市場風險水平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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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保護基金的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