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沒能及時追加保證金,如果虧的少,期貨公司暫時可能還不會將您的持倉強平,如果虧的較多,期貨公司會在他們認為合適的時機,將您的保證金不足的持倉強平。
保證金有兩種:
壹種是結算準備金,也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可用資金,是投資者為了交易結算而在期貨賬戶中預先準備的資金,是未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比如交易者新開倉便使用的是這部分資金。
另壹種就是交易保證金,又稱保證金占用,是確保合約履行的資金,是已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即這部分資金已被凍結,不可動用,即不能用來建新倉。
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新開倉時所需交納的資金。它是根據交易額和保證金比率確定的,即初始保證金=交易金額*調保證金比率。我國現行的最低保證金比率為交易金額的5%,國際上壹般在3%~8%之間。
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證金比率為5%,如果某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手大豆期貨合約(每手10噸),那麽,他必須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證金。
交易者在持倉過程中,會因市場行情的不斷變化而產生浮動盈虧(結算價與成交價之差),因而保證金賬戶中實際可用來彌補虧損和提供擔保的資金就隨時發生增減。
浮動盈利將增加保證金賬戶余額,浮動虧損將減少保證金賬戶余額。保證金賬戶中必須維持的最低余額叫維持保證金,維持保證金:結算價調持倉量調保證金比率xk(k為常數,稱維持保證金比率,在我國通常為0.75)。
比例保證金體系是市場發展的趨勢,因為可使期貨公司和交易所的風險始終保持在確定水平下,而固定保證金體系則達不到這樣的要求。
固定保證金體系若要保證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風險始終處在可控和可接受範圍內,只有將原始保證金設得足夠高,使指數波動在可預期最高水平下,仍保證客戶保證金不低於某個量級(例如 6%)。但這樣在指數處在較低水平時,市場資金的利用率較低,導致市場效率降低。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交易所根據指數的水平適時調整固定保證金的大小,但這又涉及到新的效率問題,因為可能在降低保證金水平後,指數很快又上升到壹個較高水平,迫使交易所短期內再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