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開盤價是通過集合競價產生,而集合競價的產生原則又與正常交易中的價格成交原則有區別,所以在個別情況下就會產生申報買價高於開盤價或申報賣價低於開盤價而不能成交的現象。
開盤價即集合競價,它的產生原則是:某壹個股票在9:00——9:25之間由買賣雙方向深滬股市發出的委托單中買賣雙方委托價壹致股價,但值得說明的是壹這個“壹致股價”是指能夠單筆撮合量最大量的那個“壹致股價”,它不壹定是買賣雙方委托價壹致的最高價。
在9:00——9:25之間產生的“集合競價”不執行在9:30以後“連續競價”中當委托價壹致時所執行的“時間優先”原則。
擴展資料:
開盤價格位於收盤價格與最高點之間,表示多方有信心和能力繼續上揚。但是買方的力量有限,股市要看賣方的實力以後再采取下壹步的行動。
如果最後壹筆成交是完全成交,即買單數量與賣單數量相等,則取最後壹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開盤價;如果最後壹筆成交是部分成交,則取部分成交的定單申報價為開盤價。該價格按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百度百科-開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