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虧損的問題,妳的最大虧損甚至不止10萬。當然這樣的極端情況是很少的,比如說連續幾日的單邊停板行情,讓期貨公司對妳的倉位無法進行強行平倉,10萬如果不被強平,倉位又重的話虧100萬也是會發生的。如果沒出現極端行情,期貨公司會在妳可用資金不夠的時候對妳倉位進行強行平倉(減倉),所以,壹般情況妳的最大虧損就是10萬。
這就是為什麽經常說的期貨重倉是很危險的事情。
最後個問題,在強行減倉或平倉的時候,是直接以市價發出,追求最快速減倉或平倉的目的;並且不需要當事人同意確認的。這就是“強行”兩字的體現。但是在妳接近強平風險時,期貨公司壹般會電話通知妳,讓妳追加保證金的,如果不追加,他為了自己不虧損,就只能強平妳的倉位。
這就回到第2個問題,如果他沒強平掉妳的倉位,到時候妳虧到100萬,而妳本身只有10萬,那多余的90萬就屬於期貨公司虧了。但是他會通過法律手段找妳追討這個90萬,這個過程很復雜而且很不容易,所以期貨公司面對高風險的倉位就會采取強行平倉制度。這也是為了避免少數不法分子利用杠桿作用洗錢刷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