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建立執業規範和內部問責機制,了解客戶的經濟實力、專業知識、投資經歷和風險偏好等情況,審慎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提供與評估結果相適應的產品或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