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推出後,證券市場客戶成為潛在的股指期貨參與者,市場容量的擴大勢必導致風險規模的擴大,加上國內投資者習慣證券現貨交易,缺乏期貨交易常識和經驗,風險管理工作對IB業務來說尤為重要。
IB業務的風險管理貫穿各個業務環節。在開戶環節,證券經營機構工作人員需向客戶解釋期貨公司、客戶、證券公司三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需進行實名制審核。對於投資者而言,必須攜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自然人壹般為本人有效身份證)前往證券公司開戶,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在交易環節,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不得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不得代客戶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碼,不得作獲利保證,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保證金,嚴格遵守IB業務監管法規,並為客戶提供安全、快捷、可靠的行情、交易服務。對於投資者而言,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易密碼,交易賬號等信息,不得委托證券公司人員代為操作,確須設置代理人的,須根據規定到證券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在風控環節,證券公司將根據與期貨公司聯合制定的IB業務實施辦法的約定,承擔協助風險控制的職責,對投資者開展督促、解釋和風險提示等工作。對於投資者而言,應加強資金管理,防止滿倉操作,及時追加保證金,盡量減少因被強行平倉造成的損失。 據統計,全國已有超過40家券商獲得了IB業務資格,各公司期貨IB提供的業績貢獻度也在不斷增長。對於證券營業部在股指期貨上市前開展商品期貨IB業務持保守態度的壹些地方證監局也紛紛“開閘”。
僅沈陽地區獲準開展期貨IB業務的證券營業部已從最早的5家增加到20多家,IB人員數量也在快速增長。各證券營業部在期貨IB業務上面臨的競爭壓力也越來越大,期貨IB人員在業務開發上遇到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如果吸引更多證券客戶參與期貨,證券資金就會流失。而且期貨交易的風險控制難度遠大於證券,客戶的資金虧損可能性也更大,客戶開發的進壹步提升還有賴於期貨公司在培訓和風控流程方面的支持。
事實上,隨著各地證監局在券商營業部期貨IB業務上的逐步“松綁”,除了金融期貨交易所外,商品期貨交易所也積極行動起來,給券商在期貨IB業務方面提供支持。上海期貨交易所11月初在深圳主辦“IB業務人員期貨知識培訓”,從產品、營銷到風控為券商的期貨IB人員提供全面的培訓。深圳證監局副局長曹汝明表示:“我們在壹線監管工作中關註到,部分證券公司營業部對於期貨市場還不熟悉,服務投資者能力還不強,影響了IB業務的深入開展和客戶服務水平的提高。證券從業人員應通過培訓更全面地了解期貨市場,做好IB業務,為投資者提供更專業的服務,也為未來以股指期貨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推出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