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資產管理委托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以下手續:①及時結算相關費用,將剩余委托資產返還給客戶;②及時撤銷期貨資產管理賬戶;③及時註銷非期貨投資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