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成立後,如果客戶想要變更保險合同中的壹些信息,如客戶的聯系方式、保險受益人的姓名、保費的繳納方式、保險金額的調整等,需要到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業務,那麽保險公司會向客戶出具保險產品變更通知書。客戶在拿到保險變更通知後,需要確保自己理解所有條款和變更,並反復仔細瀏覽。如果他發現什麽不懂的地方,壹定要找當地的保險代理人詳細咨詢,或者找客服讓他給妳解釋。
對於保險產品的變更,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確保公司人員對公司銷售的保險產品有全面了解的義務,能夠以通俗、規範、完整的方式表述所銷售的保險產品的條款,使保險人準確理解產品的條款。保險公司需要構建完整健康的發展控制機制,盡快完善核保機制和保險理賠機制,加強對保險銷售人員和售後服務人員的監管和控制,降低公司聲譽風險,提高保險公司的客戶滿意度。加強保險的宣傳,盡量減少客戶對條款的誤解,做好簽訂保險合同時的服務。
關於保險產品內容的變更,保監會要求變更後的保險責任、保險責任和保險定價方式不得變更,並在產品銷售後7日內將變更後的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同時提交全部相關材料壹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