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問題倒逼的結果。問題與發展相伴而生,這也是改革的原因。近年來,中國糧食產量連年增長,供求總量基本平衡。新中國成立以來,糧食產量“十二連增”,農民收入“十二連增”,但結構性問題日益突出。
3.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符合農業發展規律。農業本身有其特殊性,其產業性質與其他產業有很大不同。農業受自然影響大,生產方式落後,生產周期比較長,對國際資源和市場的利用比較敏感。同時,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與其他產業關聯度高。
國家通過調整現有結構,制定和實施新的政策和措施,使農業內部結構適應農業發展的新環境和新要求,使農業發揮更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功能。這個過程也是農業自我適應、自我修復的過程。因此,農業結構改革是符合農業發展規律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