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支付結算資金的,是非法經營罪。我國刑法規定,凡是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