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等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為掩飾 、隱瞞其來源和性質,通過存入金融機構、投資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合法化的行為。洗錢,顧名思義是把黑錢、臟錢洗白、洗幹凈。所謂的黑錢、臟錢、廣義地講就是指來路不明或者違法所得的錢,如犯毒、走私、恐怖、黑社會性質、貪汙、受賄等得來的錢。常見洗錢形式有:
1、成立空殼公司洗錢,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錢模式。
2、化名存款或購置金融票證洗錢。
3、違規轉賬洗錢,通過金融機構將非法資金混入合法資金。
4、利用進出口貿易洗錢,利用高賣低買等手法向國外轉移贓款。
5、成立外資公司或利用外匯黑市跨國洗錢,洗錢後以外商身份回國投資。
6、騙稅洗錢。成立假企業,搞假出口,騙取退稅後將非法資金通過多種渠道分散轉款。
7、利用關聯單位洗錢。
8、異地大額套取現金洗錢。
9、通過“地下錢莊”洗錢。
10、通過保險公司洗錢。投保後以退費、退保等合法形式回收贓款。
11、以民間借貸形式洗錢。
12、通過頻繁的證券期貨交易洗錢。
13、利用國有企業改制洗錢。低價轉讓出售國有企業產權,將國有資產離析後轉入私人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壹條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壹)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衍生問題:
洗錢罪的表現形式是怎樣的?答:
1、成立空殼公司洗錢,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錢模式。
2、化名存款或購置金融票證洗錢。
3、違規轉賬洗錢,通過金融機構將非法資金混入合法資金。
4、利用進出口貿易洗錢,利用高賣低買等手法向國外轉移贓款。
5、成立外資公司或利用外匯黑市跨國洗錢,洗錢後以外商身份回國投資。
6、騙稅洗錢。成立假企業,搞假出口,騙取退稅後將非法資金通過多種渠道分散轉款。
7、利用關聯單位洗錢。
8、異地大額套取現金洗錢。
9、通過“地下錢莊”洗錢。
10、通過保險公司洗錢。投保後以退費、退保等合法形式回收贓款。
11、以民間借貸形式洗錢。
12、通過頻繁的證券期貨交易洗錢。
13、利用國有企業改制洗錢。低價轉讓出售國有企業產權,將國有資產離析後轉入私人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