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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出認購期權跟買入認沽期權有什麽區別

賣出認購期權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看跌不看漲所以賣出認購期權

買入認沽期權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看跌不看漲所以買入認沽期權

這兩者的區別在於壹個是作為買方的看跌開倉方式,壹個是賣方的看跌開倉方式。

買入認沽期權和賣出認購期權的概念

1、買入看跌期權

投資人支付壹筆權利金c,買進壹定行權價格為X的認沽期權,便可享有在到期日之前賣出或不賣出相關標的物的權利。買入認估期權,理論上屬於損失有限,盈利有限的策略。持有者有三種可能決策:壹是履約,當價格下跌至行權價格以下,便可以執行認沽期權,在期權市場上以高價賣出標的物,然後按下跌的價格水平,在現貨市場上低價買入相關標的物。獲取價差利潤。二是平倉,價格下跌時也可以賣出期權平倉,從而獲得權利金價差收入。三是放棄權利,當價格不跌反漲。除了平倉限制虧損外,還可以放棄權利。

舉例:假設投資者買入資產認沽期權,當前最新價為5.425元,行權價格為5.425元,期限為兩個月,期權成交價為0.26元。

情形1:期權到期時,資產價格為6.2元,投資者不會行權,因此虧損全部權利金0.26元, 虧損率為100%,虧損上限為全部權利金。

情形2:期權到期時,資產價格為4.6元,投資者應該執行期權。獲利(5.425-4.6)-0.26=0.565元。

2、賣出看跌期權

以壹定的行權價格X賣出認估期權得到權利金p,賣出看跌期權,得到的是義務不是權利。如果買方要求執行期權,那麽賣方只有履行買入的義務。賣出看跌期權屬於盈利有限,虧損有限的策略,投資者有兩種可能決策:壹是被履約。價格下跌至行權價格以下,期權賣方會被迫接受期權履約,以行權價格獲得標的物多頭,此時若按下跌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標的物會有價差損失,但行權收入會部分彌補價差損失。二是平倉,在買方未提出履約之前,賣方可以隨時將看跌期權平倉,從而獲得權利金價差,收入或損失。

舉例:假設投資者賣出資產認沽期權,當前最新價為5.425元,行權價格為5.425元,期限為兩個月,期權成交價為0.26元。

情形1:期權到期時,資產價格為6.2元,投資者賣出的期權不會被執行,投資者獲利全部權利金0.26元。收益的上限是權利金。

情形2:期權到期時,資產價格為4.6元,投資者賣出的期權會被買家執行,投資者損益為0.26-(5.425-4.6)0.565,即虧損0.565元,而投資資產虧損為0.825元。損失的上限是行權價格-權利金。

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的區別

1、權利和義務

買入期權的持有者享有行權的權利,賣出期權的持有者只有履行的義務。以買入看漲期權為例,當標的物價格上漲超過行權價格,期權買方選擇行權,以約定好的行權價格購入標的物。期權賣方履約,以低於現價的行權價賣出標的物。

這也是期權與期貨的主要區別之壹。期貨合約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反向交易平倉。然而在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合約到期時買方有權選擇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抑或選擇放棄這項權利,而賣方則有應買方要求被動履約的義務。壹旦買方提出行權,賣方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該期權合約。期貨交易雙方都是平等的,期貨合約是雙向的。因此也只有兩個交易方向,買空或賣空。反觀期權合約作為單向合約,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買入看漲或買入看跌,賣方可以選擇賣出看漲或看跌,組合更加靈活。

2、權利金

為什麽期權的買方擁有行權的權利呢?當然是因為買方支付了權利金!正是這筆權利金,讓期權買方享有是否行權的權利,而期權賣方獲得了權利金,只能履約。不同的行權價格也對應著不同的權利金,買方享有的權利對自己越有利,權利金越多。

保證金是針對賣方而言的。在期權交易中,買方向賣方支付壹筆權利金,買方獲得了權利但沒有義務,買方不需要繳納保證金。對賣方來說,獲得了買方的權利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因此,必須按照壹定的規則繳納保證金,保證在買方執行期權的時候,履行期權合約。

3、風險與收益

買方的特點是風險有限,收益無限。期權買方支付權利金獲得權利,如果到期時情況對自己不利,買方可以選擇不行權,放棄權利金,所以虧損最大為權利金。相反,如果標的價格朝著對買方有利方向走,買方的盈利空間將是非常大的,價格越有利,買方的潛在獲利就越大。

賣方的特點是風險無限,收益有限。當買方選擇不行權時,賣方可以獲得權利金,這是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當買方選擇行權,賣方就要履約,此時變會產生虧損,具體的虧損情況要以實際情況為準,當然賣方也可以選擇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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