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期貨的期轉現規則
1、期轉現的期限:欲進行期轉現合約的交割月份的上壹月份合約最後交易日後的第壹個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後交易二個交易日(含當日)止。但欲進行期轉現合約的交割月前第壹月的最後三個交易日不得辦理期轉現申請。 持有同壹交割月份合約的買賣雙方會員(客戶)達成協議後,在上述期限內的交易日的14:00前,到交易所申請辦理期轉現手續,填寫交易所統壹印制的期轉現申請單。 2、期轉現的交割結算價:買賣雙方會員(客戶)達成的協議價。 3、申請期轉現的頭寸處理:申請期轉現的買賣雙方原持有的相應交割月份期貨頭寸,由交易所在申請日的15:00之前,按申請壹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約的結算價平倉。 4、期轉現的交易保證金:按申請壹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貨合約結算價計算。 5、期轉現的票據交換(包括貨款、倉單):在申請日後壹交易日14:00前在本交易所內完成。 6、貨款劃轉:期轉現的交割貨款壹律采用內轉方式劃轉。 7、增值稅:賣出方應當在辦理期轉現手續後七日內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得遲於當月倒數第三個交易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