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參加集合競價時,買入申報價格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成交價,或賣出申報價格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成交價,則按集合競價產生的成交價。
2、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托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其成交價。
3、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托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為其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