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存量免稅額和增量免稅額。允許退還的免稅額是根據免稅額的余額計算的,包括增量免稅額和存量免稅額;
2.投入比例的規定。為簡化操作,減輕納稅人核算負擔,新退稅政策不區分存量退稅和增量退稅,全部設定統壹的投入構成比例。同時,計算範圍與舊政策相同,統壹設置為2065438+2009年4月至1,方可申請退稅。
二、分析細節
退稅的退稅額計算公式為:允許退還的增量免稅額=增量免稅額×投入構成比×100%。允許退還的存貨免稅額=存貨免稅額×投入構成比×100%。
3.什麽時候申報退稅?
1.微型企業可從2022年4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存量免稅額;
2.小企業可從2022年5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存量免稅額;
3.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從2022年7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存量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