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內容很多,包括理財產品。所以銀行理財需要填寫。
為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 * *產黨章程》、黨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第四條規定,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1)本人工資及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收入;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
(四)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以其他方式投資或者持有證券、股票(含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保險等金融產品;
(五)配偶、* *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未上市公司和企業的;
(六)配偶、子女隨* * *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或合夥經營。
根據上述第(四)項,領導幹部個人報告的內容似乎包括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