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近日出臺相關規定,領導幹部個人事項需要按規定向組織報告,組織部門也會進行核查和考察。主要的家庭成員也必須報告他們的股票。領導幹部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以其他方式投資或持有證券、股票(含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保險等金融產品時,必須填寫期末股票份額、基金份額和期貨持倉數量。領導幹部家屬投資其他公司還是開公司圈錢?這逃不過組織的關註。共同生活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要申報在未上市公司、企業的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和比例。如果他們自己開公司,包括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甚至農民專業合作社,都要申報投資的金額、數額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