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擁有生產線和銷售線的綜合性石油公司來說,它們對於市場價格有著自然的經濟對沖。然而對於只負責生產環節的煉油廠來說,不利的市場價格走向會帶來很大的經濟風險。在確定了最優生產比例的情況下,煉油廠能通過買進原油期貨賣出主要煉成品期貨以實現最優對沖。
簡單的來說,絕大多數煉油廠用X:Y:Z的裂解比例來實現對沖,這裏X、Y、Z分別表示原油、汽油和鎦出液燃料的桶數。受限條件是X=Y+Z。實際操作中,煉油廠會在期貨市場上買進X桶原油並賣出Y桶汽油和Z桶鎦出液燃料。實際情況中,裂解價差即為遵循X:Y:Z的比例交易原油、汽油和鎦出液燃料所得的價差。比較廣泛使用的裂解比例有3:2:1,5:3:2和2:1:1。由於3:2:1是其中最熱門的裂解價差,交易最廣泛的裂解價差標桿是“Gulf Coast 3:2:1”和“Chicago 3:2:1”。
很多大宗商品市場的金融中介都定制了產品以方便進行裂解價差交易。例如NYMEX(紐約商品交易所)提供虛擬的裂解價差期貨合約。這個虛擬合約是把多個跟裂解價差有關的期貨合約組合成壹個單獨的交易合約,制定這個單獨合約的優點是可以降低進行裂解價差期貨交易的保證金要求。其他壹些進行場外交易的市場參與者也提供更多種類的自定裂解價差合約。
下面壹段內容取自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的出版物Derivatives and Risk Management in the Petroleum, Natural Gas, and Electricity Industries:
煉油廠的利潤直接與原油和煉成品的價差有關。因為煉油廠能夠比較準確的預測除了買入原油所需成本外的所有其他支出,這壹價差就成了它們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壹種控制風險的解決方式是買入原油期貨並賣出煉成品期貨。另壹種方式是買入原油的認購期權並賣出煉成品的認沽期權。兩種策略都比較繁復,並且用於對沖的資金也會被套牢在保證金賬戶內。為了減輕交易負擔,NYMEX(紐約商品交易所)於1994年發型了裂變差價合同。NYMEX視此合同中買賣多種期貨的行為為壹筆交易,以固定保證金要求。這壹合約幫助煉油廠同時鎖定原油、燃用油和無鉛汽油的價格以確立壹個固定的煉油保證金。其中壹種價差合約捆綁了3手壹至兩個月後到期的原油期貨(30000桶)、2手無鉛汽油期貨(20000桶)和1手燃用油期貨(10000桶)。這種3-2-1的比例模擬了現實中的提煉產出—三桶原油生產出兩桶無鉛汽油和壹桶燃用油。裂解合約的買家與賣家只需考慮這壹合約的保證金,而無需考慮合約中所涉及各種商品各自的保證金。建立在輕質原油基礎上的3-2-1比例並不能滿足所有煉油廠的需求,不過,OTC(場外交易市場)提供為各種情況設定的自定合約。因為煉油廠各有不同,壹些專門從事重質原油,而另壹些專註於汽油,所以OTC的交易員們經常聚合單獨的煉油廠商以提供接近這些廠商平均生產產出比的投資組合。交易員也會根據客戶具體情況和生產產出比的標準設計出獨特的套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