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會,因為銀行對從公司賬戶提取現金有規定:
1,用現金支票取現金;
2.提取備用金每次不超過3萬;
3.拿現金工資的要靠工資手冊。
第二,處理方式
取款時
借:現金-庫存現金貸:銀行存款
然後用老板的收據做
借:其他應收款-老板貸:現金-庫存現金。
公司賬戶是存款人以公司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本公司的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賬戶、壹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
1.基本賬戶是存款人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壹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3.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專項管理和使用其專用資金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4.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按照法律,公司財產和老板個人財產是嚴格區分的,但中國的企業大多是家族式企業,所以財務會結算。但如果公司再次破產,發現老板侵吞公司財務,可以判刑。根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侵犯公司賄賂、貪汙、挪用公款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貪汙公司、企業等單位財物5000元以上654.38+00000元以下的,可以立案追究職務侵占罪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第壹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貪汙、職務犯罪案件如何認定* * *犯罪的解釋》第二條規定,行為人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串通,利用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的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以職務侵占罪論處。第3條規定公司。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與國家工作人員相互勾結,分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質定罪。
基本存款
基本賬戶是存款人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壹個企事業單位只能在壹家銀行開立壹個基本賬戶。儲戶提取工資、獎金等現金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
壹般存款
壹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貸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可用於轉賬結算和現金存入,不可用於提取現金。
特別存款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專門管理和使用其專用資金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收付,允許提取現金的專用存款賬戶必須經過審批。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付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收入匯出資金、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組織經費以及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用於辦理臨時機構和存款人臨時業務活動產生的資金收付。
從臨時存款賬戶提取現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範圍包括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註冊資本驗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