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頭期權的交易者具有如下兩個特征:空頭期權的買者,空頭期權估計將來的市場走勢將會出現熊市,空頭期權為了確保在將來某壹時日能按現在的價格交割期貨,空頭期權他們寧願花壹筆期權費,空頭期權以保證將來的價格不會跌落到致使他們虧報的程度。
有看跌期權(認沽權證)的投資者可以在約定時間(歐式期權)或在約定時間前任何時間(美式期權),按照約定的價格賣出相應的股票給上市公司。也就是說,持有空頭看跌期權的投資者相當於交易所或保險公司,開倉後收取保費即權利金。對於看跌期權的空頭方(賣方)而言,是從相關標的物價格上升中尋求收益或避免損失。收益被限制在權利金範圍內。
既然賣方保險公司壹樣,收益有限,風險卻無限。那為什麽市場有人願意做賣方?原因在於正如保險公司之所以願意賣出壹份保險壹樣,是因為精算團測算完出險的概率很低。
例子:投機者發現股指期貨價格在近期的下跌中從600點降至550點,盡管大盤中仍存在憂慮,但該投機者認為價格不會降至500點以下,且可能會很快回升。為了從該觀點中牟利,該投機者賣出履約價格(X)為500點的看跌期權,並收取50點的權利金(P)。
也就是說當股指在500點以上,該投機者能穩定盈利50點權利金。當股指下跌到(500-50)450點時,盈虧平衡。當在股指在450點以下時將會發生虧損,最大虧損額度是股指下跌為0點(當然股票不可能跌幅到0元),因此最大損失接近X-P=-450點。X為執行價格是進行履約時的價格,也稱敲定價格和行權價格。P為權利金。當股指在500-0值波動時,損益為=權利金-(執行價格-交付價格)。
作為期權的義務方,期權賣方的風險理論上是無限的。壹旦股票價格下跌,將面臨很大的虧損風險,此時,需要賣出套期保值以在壹定程度上對沖風險,即在期貨市場上先開倉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待下跌後再買入平倉,相當於將認沽權證的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去填補開倉賣出的期貨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