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投機,外匯保證金交易(又稱外匯投機),是指與(指定投資)銀行簽訂合同,開立信托投資賬戶,存入壹筆款項(保證金)作為擔保,由(投資)銀行(或券商銀行)設定信用操作限額(即杠桿作用20-400倍,超過400倍為非法)。投資者可在額度內自由買賣等值的即期外匯,操作產生的損益將自動扣除或存入上述投資賬戶。從而使小投資者可以用更小的資金獲得更大的交易額度,享受與全球資本壹樣的外匯交易用途以規避風險,並在匯率變動中創造盈利機會。壹般來說,炒外匯是壹種投資行為。
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賣錢和買賣外匯,屬於非法買賣外匯。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或者反向買賣外匯。對非法買賣外匯的,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機關給予警告,強制兌換,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非法外匯金額等值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