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可轉債,當存在回售條款時,壹般來說,回售條款是指當標的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且滿足壹定的時間要求時,投資者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即回售價格)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回售給發行人(這些都取決於可轉債的發行條款),普通投資者只有在可轉債市價低於回售價格時才會執行該條款。
可轉債存在提前贖回條款時,壹般來說,提前贖回條款是指當標的股票價格高於轉股價格,且滿足壹定的時間要求時,發行人可以提前贖回可轉債,贖回價格為提前贖回價格。如果發行人執行了這壹條款,就相當於投資者持有了看漲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