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期貨是能夠合法發財(獲暴利)的壹個很好的途徑。
舉壹個實例(當然,這是事後諸葛亮。):
您在滬銅每噸17000元時(2003年5月),估計銅價要上漲,您在期貨市場上買壹手(5噸)銅合約,價值17000×5=85000元,按10%保證金算,您應提供8500元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會跟隨合約價值的變化而變化。)。
買進以後,銅價上漲了,您決定做長線。於是您就留著這壹手銅多單,當合約要到期時,您就向後換月展期(平掉當前的多單,同時在遠月又做壹手多單,大約每三個月需展期壹次)。到2006年5月,您在77000元平掉您的多單(最高達到84000元)。
您賺了:
(77000-17000)元×5噸=30萬(元)(手續費平均壹個來回150元,做了12個來回150×12=1800元)
您投入的保證金不足1萬元,三年的時間,您只需每三個月將壹手合約換月展期操作壹次,獲得近30萬的利潤,您說期貨能不能賺錢。
這只是壹個簡單的可行的操作,若是把盈利用來加碼開新倉,理論上獲利可以上億元。
從17000元漲到77000元漲了15個10%,按10%保證金計算,若把盈利投入加新倉,期貨價格每漲10%,您的資金就翻壹番。
按初始投入1萬元計算,翻15番可達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