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產品形態分類,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有獨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照交易場所分類,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有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類,金融衍生工具的種類有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4、按照衍生工具的原生資產性質,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股票類,利率類,匯率類和商品類。
5、按照產品類型,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型。
6、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點,種類有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點:
1、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時間按照壹定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
無論是哪壹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壹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點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
2、杠桿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壹般只需要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就可以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時,交易者所承擔的風險與損失也會成倍放大,基礎工具價格的輕微變動也許就會帶來交易者的大盈大虧。
3、聯動性。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量相聯系的支付特征由衍生工具合約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變量)未來價格(數值)的預測和判斷的準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風險性的重要誘因。
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 壹樣嗎?
不壹樣,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金融工具亦稱“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資金缺乏部門向資金盈余部門借入資金,或發行者向投資者籌措資金時,依壹定格式做成的書面文件,上面確定債務人的義務和債權人的權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
而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壹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2、特點不同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它是隨信用關系的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現代錯綜復雜的資金融通關系,不可能靠口頭協議辦事。
口說無憑,容易引起爭執,也不能使債權或所有權在市場上轉讓、流通。而金融衍生工具是在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工具的基礎上衍化和派生的,以杠桿和信用交易為特征的金融工具。
3、分類不同
金融工具是為了適應多種信用形式的需要,產生了商業票據、銀行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產品。
而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基礎工具的種類、風險-收益特性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類。按照產品類型,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型。按照衍生工具的原生資產性質,可以將金融衍生工具分為股票類,利率類,匯率類和商品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