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貨幣市場:又稱短期資金市場,是指交易資產期限在壹年以內的金融市場。
3、資本市場:又稱長期資金市場,是指交易資產在壹年以上或沒有到期期限的金融市場。
4、第三市場:是指那些已經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卻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它實際上是上市證券的場外交易市場,是場外市場的壹部分。
5、第四市場:是指不通過經紀商中介而是通過電子計算機網絡直接進行大宗證券交易的場外市場。
6、壹級市場:是指新發行的證券從發行者手中出售到投資者手中的市場,即證券發行市場。
7、二級市場:即證券流通市場,是指對已發行證券進行交易的市場。
8、現貨市場:是指證券買賣成交後,按成交價格及時進行交割的市場。
9、期貨市場: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將來某個日期按成交時雙方商定的條件交易壹定數量某種商品的市場。
10、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是銀行與銀行之間或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的臨時性短期資金拆出拆入的市場。
11、大額可轉讓存單:是銀行發給存款人按壹定期限和約定利率計算,到期前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轉讓的證券化存款憑證。
12、金融債券:是金融類企業發行的債券。
13、公司債券:是非金融類企業發行的債務工具。
14、轉貼現:是銀行以貼現購得的沒有到期的票據向其他商業銀行所作的票據轉讓。
15、再貼現是指貼現銀行持未到期的已貼現匯票向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貼現,通過轉讓匯票取得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的行為。
16、股票價格指數:是以計算期樣本股市價總值除以基期市價總值再乘上基期指數而得到的。
17、久期:是指用金融資產各期現金流現值加權以後計算的收回投資的平均期限。
18、金融創新:泛指金融領域內出現的,有別於既往的新業務、新技術、新工具、新機構、新市場與新制度安排的總稱。從經濟學意義說,金融創新是指通過引進新的金融要素或者將已有的金融要素進行重新組合,在最大化原則基礎上構造新的金融生產函數。
19、金融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按既定的價格購買或者出售某項資產的書面協議。
20、金融期貨合約: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將來某個日期按成交時雙方既定的條件交易某種商品的書面協議,是壹種標準化的遠期合約。其所交易的基礎資產、合約規模、合約期限、合約交割安排等因素均采用固定的標準。
21、金融期權合約:是壹種能夠在合約到期日之前(或在到期日當天)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基礎金融產品的權利。
22、看漲期權:是期權的買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有按協議價格買入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
23、看跌期權:是期權的買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有按協議價格賣出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
24、貨幣互換:是指交易雙方協議把壹種貨幣表示的現金流與對方的以另壹種貨幣表示的現金流相。
25、利率互換:是指交易雙方以壹定的名義本金為基礎,將該本金產生的以壹種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與對方的以另壹種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相。
26、交叉互換:是貨幣互換和利率互換的綜合,交易雙方所的現金流所采用的標價貨幣和利率都不相同。
27、結構化產品:是以金融工程學知識為基礎,利用基礎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進行不同的組合得到的壹類金融創新產品。
28、指數化貨幣期權票據:是壹種使持有者在到期日收到的金額隨某壹外匯匯率變化而變化的債券。
29、對沖基金:是壹種投資於多種證券的私營有限合夥制企業。
30、金融互換交易:主要通過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雙方簽訂互換協議,在未來壹定時期內具有不同內容或不同性質的現金流。
31、風險投資公司:是專門風險基金(或風險資本),把所掌管的資金有效地投入富有盈利潛力的高科技企業,並通過後者的上市或被並購而獲取資本報酬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