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網上交易已經成為最主要的指令下達方式,但由於存在壹些難以預見、難以避免、難以克服的技術性因素,網上交易軟件、交易系統故障偶有發生。這類故障發生後,為了降低自身交易風險,順利處理與期貨公司可能產生的糾紛,投資者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保障交易順利進行,收集並保留證據以便於後續糾紛處理。
在保障交易順利進行方面,由於期貨交易具有高風險特點,期貨公司在《期貨經紀合同》中與投資者約定了多種指令下達方式,包括互聯網下達(網上交易)、通過電話下達、以書面方式下達等。其中,在互聯網下達方式中,期貨公司還按照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等的要求向投資者提供備用下單通道。因此,當網上交易故障時,投資者應當及時選擇期貨公司提供的備用下單通道、電話、傳真、書面等方式下達指令,確保交易順利進行。
由於網上交易故障會不可避免地影響投資者交易,極易引發投資者與期貨公司之間的糾紛。作為認定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這時收集並保存證據就顯得非常重要。與網上交易故障有關的證據有很多,重要的如交易記錄、通話錄音、雙方溝通信件、軟件或者系統的故障提示、系統或故障狀態照片等。投資者在收集整理證據時要註意收集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的原始證據、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直接證據,同時力求證據的完整性和關聯性。證據的缺失或者證明力不足往往導致投資者的合理訴求得不到滿足。投資者可以閱讀有關民事訴訟法的條文和書籍,進壹步了解民事證據的相關知識。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網上交易故障可能是軟件導致的,也可能是硬件導致的,還有可能是通訊線路或系統導致的,加之期貨公司交易軟件多由第三方軟件公司提供,當網上交易故障發生後,往往難以準確、及時地找出原因,理清爭議事實,分清責任。因此,投資者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時,應當認真聽取或向期貨公司了解有關網上交易的風險,掌握網上交易故障的處理方法,真正理解和評判期貨公司在這方面的免責條款。在開始網上交易前,還應當詳細了解軟件的功能特點,進行模擬交易練習。在網上交易故障發生後,本著務實的態度,和期貨公司進行充分溝通,盡量和解或調解,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如果達不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可以考慮通過仲裁或者訴訟解決爭議。
總的來說,事先做好防範工作的重要性遠遠大於事後舉證索賠。投資者應當做好準備工作,盡量避免網上交易故障,做好應急準備,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