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可以在這裏稍說壹點:
我國糧食的定價機制,在朱镕基政府期間變更為全面放開與最低收購價格並存。也就是說,原則上,所有糧食收購是由企業自然行使權利,農民與收購商形成交易關系。但是,此後糧食價格逐漸走低,農民苦不堪言。
在大約2005年(好像是這個時間把,要不就是2003年)前後,國家加強最低收購價格機制。成立中儲糧,在全國各地大量興建國家糧食儲備庫。中儲糧的職責之壹,就是在市場糧價低於國家最低指導價時,由中儲糧負責以最低指導價收購農民手中的糧食。而當價格高於最低價格時,中儲糧就可以停止收儲。
從這幾年的效果看,這壹方式的確保證農民至少獲得收益,而中儲糧也成為最大糧食儲備商。不過,從2009年起,其他壹些大的糧食收購者(主要是中糧集團),開始以高出中儲糧的價格收購,掀起了壹場新的變革。這壹變革究竟會不會導致國家現有機制的轉變,值得關註。
從我上面的表述,估計您已經猜到,實行最低指導價的糧食和期貨交易所裏的是不壹樣的。而且國家的價格管制在名義上也是管下限(雖然實際上上限也管),但期貨交易與此並不相同——嗯,完全不相幹。(期貨交易,交易的是遠期合約,不是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