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展鄉村普惠金融。深入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形成多樣化農村金融服務主體。指導大型商業銀行立足普惠金融事業部等專營機制建設,完善專業化的“三農”金融服務供給機制。完善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運營體系,明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鄉村振興中的職責定位,加大對鄉村振興信貸支持。支持中小型銀行優化網點渠道建設,下沈服務重心。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條件。引導農民合作金融健康有序發展。鼓勵證券、保險、擔保、基金、期貨、租賃、信托等金融資源聚焦服務鄉村振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四條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當堅持中國***產黨的領導,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的新發展理念,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促進***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則:
(壹)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在幹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服務上優先安排;
(二)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障農民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維護農民根本利益;
(三)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生,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推動綠色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四)堅持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高質量發展,不斷解放和發展鄉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五)堅持因地制宜、規劃先行、循序漸進,順應村莊發展規律,根據鄉村的歷史文化、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分類推進。
第五條 國家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發展壯大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
第六條 國家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推動城鄉要素有序流動、平等交換和公***資源均衡配置,堅持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