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該《業務指引》於2011年6月27日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銀監發〔2011〕70號印發。《業務指引》***27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