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出集裝箱運費掉期交易之前,承運人和托運人壹般是通過簽訂長期的運輸服務合同來確定運價,從而規避運價波動風險。這仍然是當前最主要的規避運價波動風險的措施。但是這也有缺陷:運價漲了,班輪公司不給托運人倉位,托運人空有低運價沒倉位,貨運不出去,最後還是支付高運價;運價跌了,托運人按照合同價格訂倉位,而是按市場價格訂倉位,班輪公司收不到高運價。所以要規避運價波動風險,最好的辦法還是推出運價指數期貨。
至於運價指數期貨的標的指數,很可能是SCFI而不是CCFI,因為CCFI作為指數期貨標的,無論從直觀性、時效性、靈敏性還是客觀性來說,都存在不足之處,這些缺點在用戶對市場的中長期形勢判斷上不會表現出明顯的影響,但如果據此作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產品,則遠遠不能滿足遠期交易標的在及時性、準確性、波動性和抗操縱性等方面的要求。SCFI是為推出運價指數衍生品專門推出的。
不過,推出運價指數期貨路漫漫其修遠兮。且不論馬士基、達飛、中遠等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巨頭不歡迎運價指數期貨,我國推出集裝箱運費掉期交易尚存在困難,遑論推出運價指數期貨,法律、制度、市場環境、技術等等困難重重。這件事現在主要是上海航運交易所在主導和推進,至於何時能破繭成蝶,誰也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