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警方認定這壹非正常死亡為自殺,但家屬不同意。雙方協商屍檢鑒定黃軍死因,目前檢察機關也已介入調查。在調查和善後的背後,作為“卡奴”的黃軍之死,也讓銀行系統信用卡業務的種種亂象重新回到公眾面前。
黃軍在寧波有四張信用卡:深發展、交通銀行、廣發銀行、招商銀行。據介紹,她在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投資黃金期貨期間,信用卡基本都是銀行辦理的。黃軍的四張牌其實不算多。
那的確是銀行信用卡的黃金時代。壹個人開四張信用卡不是個例,不僅是寧波,全國各地都是如此。因為早期的濫發,信用卡的壞賬越來越明顯。
黃軍在交通銀行透支的信用卡卡本金3.5萬元,利息近2萬元,已達到2009年2月最高法、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1-65438+萬為數額較大”的定義。但除此之外,《解釋》還要求,欠款超過3個月,銀行要向本人發送兩次以上催收通知後,才能認定為“惡意透支”。
“黃偉壹直在還款。”黃偉的姐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