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妻子做了錯事。
在供詞中,許國禮說那位女士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她放不下,所以心裏充滿怨恨。在他看來,他和妻子相愛30年,妻子卻對不起他的付出。在這段婚姻中,他過得非常痛苦,這也成為他殺死妻子的原因之壹。但他不肯說出了什麽問題。賴女士已經去世了,沒有什麽可說的了。
2.妻子不讓自己幹涉女兒的教育。
許國麗和賴惠麗婚後育有壹女,很受他們的歡迎。但是賴女士很霸道,只顧著女兒的教育,從來不聽自己的意見。看到女兒成績越來越差,許國麗很生氣,雙方經常為此事吵架。在徐國立看來,女兒應該被父母壹起管教。如果不讓他們管理自己,他們覺得父親的權利是有限的。
3.房屋登記和裝修問題
因為拆遷,賴女士分到壹套新房子。本來他以為兩人是夫妻,登記名字的時候她會寫自己的名字,但是她只寫了自己的,這讓徐國立覺得很不滿意。後來因為房子的裝修問題,賴惠麗有了兩個人的幾百萬存款卻拒絕支付裝修費用。結果兩個人有了分歧,經常吵架,鬧得很不愉快。這讓許國禮覺得妻子對自己沒有壹點尊重,壹直在守護自己。
4.經濟矛盾
徐國立是在夫妻二人開始小康後開始投資股票的。本來這只是壹個小愛好,但徐國立不是炒股高手,虧了好幾萬。親戚朋友都勸他不要再玩股市了,他不聽。他覺得自己之前是期貨經紀人,只是暫時運氣不好。後來許國禮又輸了幾萬。賴女士很生氣。兩個人和民政局吵架,差點離婚。這位女士冷靜下來後,原諒了許國禮,但不再給他錢,對他的花費也多了壹些限制,希望他不要再炒股票了,把工作賺的錢用到正軌上來。慧莉用手裏的錢投資理財。她只是想求穩,這讓許國立很不滿意。
5.他妻子掙得比他多。
作為壹家之主,許國禮炒股失敗後找到了壹份薪水比妻子低很多的新工作,心裏很不平衡。本來,他以為和賴惠麗結婚後,他的經濟條件會越來越好。但是結果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壹樣。他老婆限制他花錢,他也把房子和錢拿在手裏。他的工資比他高,這讓他感到很不舒服。
6.兩人經常吵架,案發前就開始打架。
因為兩人觀念不同,徐國利和賴女士經常為壹點小事吵架,有時還會動手,這讓徐國利更加討厭賴女士。為了娶到小姐,他拋棄了原來的搭配,沒能過上理想的幸福生活。夫妻間不斷的摩擦讓徐國利對賴女士又愛又恨,感情開始惡化。
7.他們在壹起做肉丸的時候發生了爭吵,點燃了他殺妻子的意圖。
案發當天,徐國利夫婦用絞肉機做肉丸。中間那位女士不小心割破了手,於是他們又吵了起來。徐國立對妻子的怨恨被激起,他不想再忍受妻子了。他表現得很淡定,去買了安眠藥、切割機、美工刀等工具。首先,他將安眠藥放入賴女士的牛奶中,用被子包裹她的身體,用膠帶和枕頭封住她的嘴和鼻子,並活活悶死她。最後,肢解她。為了毀掉屍體,他用了兩噸水來清理痕跡。
俗話說“夫妻百日恩,壹日之需”。即使他們沒有感情,也可以離婚。他們不得不使用如此極端的手段來對付它。最後,他們毀了自己的家園,失去了父母。只能說是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