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高祖采取的“令民鑄錢”與“約法省禁”, 前者其實是人為制造境內的通貨膨脹,後者則是用漢國疆域內的高物價來招引商人販運, 兩者互為表裏, 把秦始皇強制推行的“半兩錢”當做經濟戰的武器來用。
之後由於商賈囤積居奇操縱物價,搞了懲罰性的措施,“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糙點說,就是得了天下,劉邦翻臉了,以社會地位的手段羞辱商賈,以重稅的手法“困”商賈,也就是“薅羊毛”,但是,並沒有禁止“民鑄錢”。
因為他有更好的辦法,即《漢書·高帝紀上》說的:
(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八月,初為算賦。
算賦是人頭稅,《漢儀註》的解釋是: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壹算,為治庫兵車馬。
漢高帝四年,楚漢戰爭已經接近尾聲,15歲到56歲的百姓每人要繳120錢作為算賦,這是人頭稅,非常大宗的貨幣收入,用途就是置辦武器裝備,大幾百萬、上千萬的人口能收多少錢,大家可以自己算這筆賬,10億到手吧?
還有就是,鑄幣需要人力,技術以及大量的金屬原料。古代有鑄壹文錢幣,消耗壹文二甚至壹文三的同等資源。沒有通貨緊縮已經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