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勵類企業實行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條件: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 實質性運營 符合這兩點即可
2.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產業境外投資免稅政策
條件:境外分支機構 子公司持股比例超過20% 在被投資國(地區)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於5% ODI正規投資出去
3.符合條件的資本性支出,壹次性稅前扣除或加速折舊攤銷政策
條件: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壹次性扣除(不超過500萬)、加速折舊/攤銷(超過500萬)滿足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單位價值標準500萬元 不包含房屋、建築物
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高端緊缺人才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
條件:1.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並壹個納稅年度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當年度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2.緊缺人才應當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範圍。
3.高端人才應當屬於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或壹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進口環節稅金優惠政策
1.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設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進口營運用交通工具及遊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3.進口生產原輔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4.對原產於海南或含進口料件加工增值超過30%的貨物進入內地免征進口關稅
條件:不屬於負面清單的自用生產設備、營運設備、原輔料在進口環節可以免征進口稅金,除了上述材料轉售至內地需補征進口稅金外,目前基本可以在島內自由流轉或直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