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時間順序排序,列出期貨市場2012年重大新聞事件回顧:
1、期貨公司推進股份制改造
2012年4月底,證監會明確表示支持國內優質期貨公司改制上市,國內優秀期貨公司隨即啟動改制工作。10月下旬,永安期貨和南華期貨均宣布已變更為“股份公司”,並已接受證券公司的上市輔導。之後,弘業期貨、瑞達期貨、魯證期貨等公司也相繼變更為“股份公司”。期貨公司上市不僅有助於拓寬期貨公司的融資渠道,還能讓投資者分享期貨市場蓬勃發展的“紅利”。
2、新品種上市培育成熟期縮短
2012年,國內期貨市場品種創新提速。白銀、玻璃期貨分別於5月11日和12月3日上市;12月28日,菜籽和菜粕期貨上市。此外,國債期貨上市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原油期貨相關法規與業務規則準備也基本完成。值得關註的是,當年上市新品種因合約規則設計合理,契合現貨市場需求,新品種上市後流動性大幅提升,品種培育、成熟期明顯縮短。
3、期貨市場完成賬戶規範工作
歷時8個月的期貨市場賬戶規範工作於2012年6月底如期完成。本次賬戶規範工作累計休眠處理86.5萬個賬戶,規範30.1萬個活躍歷史賬戶,凍結3.05萬個逾期未規範賬戶的開倉權限,正常交易的107萬個賬戶(涉及86萬個客戶)已全部完成規範。
為進壹步完善期貨市場賬戶管理,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決定從2012年7月起,持續組織全市場開展每月壹次的常態化休眠賬戶認定與處理工作。
4、期市交易手續費和監管費大幅下降
2012年6月1日和9月1日,國內四家期貨交易所先後兩次大幅下調現有期貨品種交易手續費。調整後,各品種交易手續費累計降幅從20%到66.7%不等,其中半數品種手續費累計降幅達到或超過50%。其間,以年交易額為基數收取的期貨市場監管費標準也大幅降低50%。證監會向上期所、鄭商所和大商所收取的市場監管費標準,由按年交易額的0.002‰調整為按年交易額的0.001‰,對中金所收取的監管費亦按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大幅下調交易手續費和市場監管費,降低了期貨市場交易成本,減輕了投資者負擔,有利於市場效率的提升。按2011年市場成交量測算,2012年全年可降低期貨市場交易成本88億元。
5、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正式放行
2012年8月3日,《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正式發布,並於9月1日開始實施。11月21日,首批18家期貨公司獲得資產管理業務牌照。
資產管理業務是期貨公司未來業務構架中壹項重要的創新業務,有助於打破過去同質化競爭的行業困局,促進期貨公司向多元化經營模式轉型,真正推動期貨公司從中介機構向“中介服務、風險管理、財富管理”三位壹體功能的金融衍生品專業服務機構轉變。
6、期市機構投資者力量加強
10月23日,保監會發布《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規定》和《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暫行辦法》,允許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等衍生品交易。這是繼券商、基金、信托、QFII之後,又壹重要機構獲得期指“通行證”。
與此同時,機構投資者參與商品期貨的步伐也在加快。除傳統產業客戶外,基金專戶已經試水商品期貨,券商限額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已允許投資商品期貨,《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修訂也有望將商品期貨納入信托投資範疇,加之即將開展的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商品期市也將進入機構化時代。
7、新修訂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發布並施行
新修改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12年11月5日正式亮相,並於12月1日起施行。與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的版本相比,此次修改:
壹是適應推出原油期貨、國債期貨等品種的需要,為引入境外機構投資者和國內商業銀行參與期貨交易預留空間;
二是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刪去和修改了多項行政審批事項;
三是明確“期貨交易”的定義,刪去“變相”期貨交易的規定,進壹步明確了清理整頓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法律依據,明確了地方政府查處取締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職責。
8、香港交易所完成收購LME
12月6日,香港交易所宣布,對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收購計劃正式完成。多名LME及母公司董事卸任,港交所主席周松崗、行政總裁李小加等將加入管理層。
2012年6月,港交所與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屬交易所LME簽訂協議,以13.88億英鎊(約166.73億港元)收購LME全部股本。7月25日,收購在LME股東大會上獲得近全票通過。之後,相關交易先後通過了英國金融管理局和高等法院的批準,並送交英格蘭及威爾士公司
9、期貨公司準許設立風險管理子公司
經多次討論和征求業內意見,《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工作指引》於2012年12月22日正式發布,並於2013年2月1日開始實施。這標誌著期貨公司業務範圍進壹步拓寬,可通過設立子公司的方式為實體企業提供倉單服務、合作套保、定價服務、基差交易等風險管理服務。期貨公司子公司業務的開展有助於進壹步推動期貨公司與產業資本的結合,為期貨公司差異化發展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