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是溫室氣體排放交易的總稱。《京都議定書》要求減排的六種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是最大的。因此,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是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為基礎的。在排放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溫室氣體的排放權成為壹種稀缺資源,從而具備了商品屬性。[12]?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經過艱難談判,於1992年5月9日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2月,12通過了《公約》的第壹個附加協議,即《京都議定書》。《議定書》將市場機制作為解決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途徑,即將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壹種商品對待,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
2011 6月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深圳等7個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
2021年6月底前啟動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主要包括兩部分:交易中心落地上海,碳配額登記系統落地湖北武漢。[12]?2021年6月,生態環境部等部委宣布6月25日全國碳交易市場開市。